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可取
[ 亿欧导读 ] 《药品管理法》的第三十四条明确提出,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也强调,药品的购销存须可追溯。
【编者按】非法渠道采购必定破坏公平竞争的秩序,让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无法生存,这样就会形成恶性的循环,不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首发于中国药店,作者郭为林;经亿欧大健康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药品管理法》的第三十四条明确提出,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也强调,药品的购销存须可追溯。
可能非法渠道采购的重点品种
中药饮片
中药是我国的特色药品,按照它的状态,目前可以将中药分成几种类型,如中药材、中药饮片及食药同源的饮片。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只有“中药饮片”,不少企业打着“中药饮片”的名义,从没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农贸市场或农户采购中药材、食药同源的饮片,通过“装斗”等方式放入饮片柜。
中药饮片是药店非法渠道采购的重点关注对象,其背后的原因有:
中药饮片的包装规格给予不法分子钻漏洞的机会。在零售药店,中药饮片普遍是大规格的包装,不法分子首次采购可通过正规渠道,后面都是非法渠道购进后直接放入经拆开、“合格”的包装袋,假装是合法渠道的中药饮片,继续销售;中药饮片的外包装没有要求标识有效期,无论饮片斗中的中药已有多少年限,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2.法律法规不完善。在零售市场,法律法规对于中药材和药食同源类饮片的监管,有着很大的缺陷,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存在监管的空白,按照法不禁止则可行的原则,零售药店完全可以打着中药材或药食同源类饮片大量采购、销售饮片。
有着较大的利润空间。正规渠道的中药饮片需要经过GMP、GSP等规范的监控、需要开具发票,需要较大的成本,而非法渠道的中药饮片与之相比,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
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药品
在大医院的周边,你一定见到过“高价回收药品”的广告或小卡片,甚至会有人主动问你是否有多余的“拜糖平”或立普妥等心血管药,可以高价回收。
这些药可以通过医保的方式,从医院开出,然后经药贩子回收后,通过借用合法企业的经营资质、票据等方式再回到零售药店的货架,从而赚取中间差价。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几种方式
从农贸市场采购中药饮片
目前,国内有若干个特批的中药农贸市场,允许经营食药同源的饮片或中药材,市场经营的产品往往会有外观好看、颜色鲜艳及价格便宜的优势。零售药店经过比较,可能就会从这些农贸市场采购大量的产品,经过换包装、改变标签或粗加工等方式,回到药店的中药饮片柜。
从医院回收高价的心血管等慢性病的药品
药贩子通过长期回收的方式,用医保卡从医院套出大量的慢性病药品,再通过走票挂票的方式销售给零售药店;或者一些慢性病患者因为需要长期服用,定期从医院开药后,因为有剩余、或者觉得有利可图,转手将部分转让给零售药店,赚取中间差价。
销售人员的走票挂票行为
药品销售人员同时是几家批发企业的销售人员,手中有大量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质量保证协议书。上门推销时,他手中的企业资质是真的、合法的,但是药品的来源不明确,通过走票挂靠的方式,顺利将一些来源不明的药品推销给药店。
最后提醒,监管部门会不定期开展监管抽检、打假检验等工作,如果出现检验不合格,企业可能面临处罚。如果是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并做好验收记录,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最终是免于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不能证明药品的采购渠道,将面有从重处罚的可能性。
此外,非法渠道采购必定破坏公平竞争的秩序,让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无法生存,这样就会形成恶性的循环,不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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