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药企做到这3点或许就能披荆斩棘
[ 亿欧导读 ] 现在,也许是医疗医药行业的至暗时刻,但也充满着希望之光。对此,我们总结了3点,希望能帮助大家的2019道路走得更开阔和顺畅。
【编者按】本文回顾了2018年医药行业的大事件,并指出了行业内存在的问题。然后,作者对此给出了三条意见,以供行业人士参考。
本文发于珍立拍,作者佚名;经亿欧大健康编辑,供行业人士参考。
2018,医药行业沉浮动荡了一整年。
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文件指出“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一时间,“处方药网售被禁”的消息使得大家都人心惶惶。
3月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办了“财税改革和财税工作”为主题的记者会,会议提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也就是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这种征税模式,很大可能将终结药企通过低税率代开劳务费发票的历史!
3月14日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监察法规定了对公职人员的严格监察。
由此,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又多了一把达摩克利斯剑悬在头顶,医药合规再上一条高压线!
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2018年第4号〕》。公告提及将会对医药领域进行商业贿赂等的集中整治。
7月1日,开始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证据链(也即税前扣除凭证)要求遵循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则。
药企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提供营销证据链,该政策倒逼药企一定要进行真实有效的营销!
8月23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市场总局、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该政策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净化流通和采购秩序,全面实施两票制;要重点打击虚开税票、商业贿赂、过票洗钱;要严惩医务人员不法行为;要全面推进药代备案,医院增强监管;要实行药代黑名单制度,药企负连带责任。
12月6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开标,中选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3个原研药品。
这不仅仅是一个药品采购项目,而是会给医药行业带来深远影响的一次巨大变革!医药行业的营销转型已迫在眉睫。
现在,也许是医疗医药行业的至暗时刻,但也充满着希望之光。对此,我们总结了3点,希望能帮助大家的2019道路走得更开阔和顺畅。
学术推广,回归本质
销售成本必须大幅压缩的低价博弈下,带金销售已是穷途末路。在一致性评价结合带量采购的背景下,只有真正有治疗效果,有成本优势,以及真正做学术推广的产品才有出头之路。
优势领域,创新研发
企业将研发资源向优势领域集中,并且从源头上减少带金和商业贿赂,以控制成本和进行有价值的推广为目标,才能在现在以及未来,获得更好的竞争力。
成本结构,优化调整
国家严打商业贿赂的决心不会动摇,优化供给侧改革的步伐不会放慢。随着创新药医保准入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进,企业势必要从医药代表的人海战术中脱离出来,并选择更低成本的方式进行广覆盖的合规学术营销!
过去的一年,无论是遗憾的、满足的、痛苦的还是欢乐的,我们都将和它们挥手告别,以一个崭新的开始去迎接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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